山师人 发表于 2013-9-5 15:27:07

山东师范大学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

一、新生凭《录取通知书》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于2013年9月8日来校报到。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必须于9月8日前向学校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,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周。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,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。入学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新生,依据规定取消入学资格。

    二、中共党员自带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。山东省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“山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”,外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“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”。团员凭《入团志愿书》或《团员登记表》确认团员身份,凭团员证转接组织关系。

    三、根据山东省招生委员会《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》(鲁招委【2013】15号)文件第十条第(一)款规定,中学档案由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、准考证、二代身份证到所在县(市、区)招生办公室领取,考生需自带密封档案来校报到(邮寄档案学校不予接收,如丢失责任自负)。

    四、根据山东省公安厅、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(鲁公发【2007】289号)文件规定,2013年考取山东师范大学的山东生源新生一律不再迁移户口,山东省外户籍的新生根据有关户籍政策自愿迁移户口,迁移地址为“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”。新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来校报到,一代证无效。

    五、报到时,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半身同版照片五张。

    六、收费项目与标准、缴费方式与时间详见2013级新生入学缴费须知。

    七、教育学院、国际交流学院、音乐学院(音乐表演(与北京广慧金通合作定向培养)专业除外)、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、生命科学学院、商学院和摄影专业的新生在校本部(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)报到;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、经济学院、法学院、体育学院、文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美术学院(摄影专业除外)、传媒学院、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、数学科学学院、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、人口•资源与环境学院、心理学院、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、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公共管理学院和音乐表演(与北京广慧金通合作定向培养)专业的新生在长清校区(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,位于京福高速公路崮山出口西)报到。

    八、新生入学要提高安全意识,妥善保管钱物及各种证件,以防被盗、被骗和丢失,防止人身侵害及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
    九、新生需按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,请勿提前或拖后。报到当天,学校在济南火车站、济南火车东站、济南火车西站、济南长途汽车总站设新生接待站。校本部车位紧张,请尽量不要开车前来报到。

    通讯地址: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政编码: 250014

    咨询电话:0531-86182201;86182202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教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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