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校内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奖励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鲁办法29号)精神,第六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(艺术类)评选工作正式启动。
“泰山文艺奖”是经中共山东省委、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界的政府奖,由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代表省委、省政府进行评审并向获奖者颁奖证书和奖金。评选的艺术作品成果涵盖戏剧、音乐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电影、电视、民间文艺、艺术理论研究等12个门类。有关评选细则可登陆山东艺术网(http://www.sdwenlian.com/taishanwenyijiang/index.html)查询下载。
望各部门、各单位按照第六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各门类评奖细则的要求,认真、严肃、规范地组织好本单位的作品推选工作,并于2013年6月18日(周二)下午下班之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文化楼楼二层宣传部办公室(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作品)。
联系电话:86180020 ;86180021
联 系 人:崔勇
党委宣传部
2013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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